佛制定的戒律很多,這些戒律規範了我們行為的取捨。一切與戒律相違的事情,都來自於貪嗔癡煩惱,用自宗的話來說,就是來自於俱生無明和遍計無明。當證悟果位,俱生無明和遍計無明已轉變為智慧時,就不需要起心動念護持戒律,它本來就是大平等清淨戒律之本體。所以密法誓言分為守持誓言和無守持誓言,在執受本體、妙力起現一切之相均成為本體之莊嚴的時候,就是無守持誓言,一切都在清淨之中。這種無守持誓言,就是密乘誓言之本體。此時見修行果皆圓融一體——執受本體本身即為見解;時時護持這種見解就是修行;在這種狀態中,一切皆為清淨,無守持誓言為行為;它本身就是圓滿之果實。當我們的見解有所進展,甚至對密宗真實教授需要進一步認識時,我們還會講解《呼喚上師本論》,裡面講得非常細緻。
【是故,顯宗所具之罪業,此僅以間斷懺除即能清淨,故密宗為殊勝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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